近期山东烟台轴瓦厂清算组预对轴瓦厂拖欠职工的各项债权进行发放,为了保证职工债权的顺利发放,请职工做好如下准备,届时到发放现场予以办理确认及领取手续:
一、本人领取的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见格式①或②)。
二、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
1、委托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3、委托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见格式③或④);
4、授权委托书(见格式⑤)。
三、需要办理失业手续的人员,请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特此通知
山东烟台轴瓦厂清算组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