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天津10月27日电 10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召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交流推动会。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8年,天津市高院党组针对金融危机诱发劳动纠纷集中凸显的问题,研究决定以化解劳动争议为突破口,倡导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格局,得到了天津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的积极响应。四方经会商决定在天津市构建劳动争议纠纷四方联动调解机制。2010年,四方相互配合,共同沟通协调了数十个法律、政策的适用问题,解决了上千起劳资纠纷,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继续减少,同比下降25%。2011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30%,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80%。
散襄军指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协调,与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团结协作,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有效提升了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探索出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劳动争议化解新路子。
散襄军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构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为基础、以构建制度体系为核心、以构建协作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社会资源,形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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