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林某与被告莆田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成功启动“诉讼转破产”(以下简称“诉转破”)程序,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破解债务僵局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被告莆田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涉及三十几起诉讼案件及上百名未起诉债权人,且大量执行案件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已符合破产条件。经办法官与破产审判团队研判后,主动引导原告林某申请破产清算,推动个案诉讼转入破产程序:
“传统个别执行易导致先到先得的分配不公,而破产程序通过集中清理债务、统一分配财产,确保全体债权人按法定顺序公平受偿,尤其保护小额债权人的利益。”
“破产管理人可全面核查公司资产,追索转移或隐匿财产,避免债务人在多起诉讼中恶意处置资产,最大限度保全债权人利益。”
“未起诉的百余名债权人可直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无需逐一诉讼,显著降低维权成本。”
经过释法说理,原告林某于2025年3月4日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城厢法院于同月19日立案,现该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城厢法院通过“诉转破”机制实现三大突破。整合司法资源,防止程序空转。将分散的执行终本案件与潜在诉讼导入破产程序,避免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长期滞留,释放执行部门压力。
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协同治理。审判、执行与破产团队联动,提前识别企业破产迹象,主动引导程序转换,避免债权人因信息不对称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前置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群体性债权纠纷,通过诉转破导入破产程序提供法定协商平台(如债权人会议),有助于协调各方利益,防范社会风险。
以此案为契机,城厢法院拟全面推进“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建设,打通各环节堵点:立案阶段增设破产风险筛查,对涉众型企业纠纷提示破产申请权;审判阶段建立“破产风险企业预警名单”,对符合条件案件及时启动程序转换;执行阶段完善“执破衔接”规则,对无财产案件批量移送破产审查。这一体系旨在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与“有效救治”并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城厢法院首例“诉转破”案件的启动,是司法主动适应复杂经济生态的生动实践。通过诉破衔接,不仅让债权人权益保护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更推动司法效能从“单点突破”升级为“全程优化”。未来,随着“立审执破”体系的深化,城厢法院将为困境企业处置、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具示范意义的解决方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